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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程笑了一下,仰头灌了一口酒。
“我在你家借住几晚可以吗?我付钱。”
年轻人没说行与不行,向高程的碗抬抬下巴:“你还吃吗?不吃我吃了?”
高程也没客气,撂下眼皮说了一声:“不行。”
天一放亮,高程就出了门,临出门穿上了年轻人的翻毛大衣。
“这又不嫌弃了?”那人抱胸靠在掉灰的白墙上。
高程带上灰突突的狗皮帽子,将一张脸都隐了起来。挥手勾勾手指:“给一把钥匙。”
“不用。”青年人笑,“那个文词怎么说的来着,家徒四壁,不怕偷,你踹一脚门就开了。”
高程在王富贵家前后转了一圈,冻得受不住了进了村头的小卖部。小卖部里围着一群老娘们,张家长李家短正在磕牙。
见来了生人,又是面嫩的男人,一群老娘们像饿久的狼一样盯着白羊垂涎。
“王宝顺?你来他家走亲戚?”
中年妇女的嗓音忽然尖利,这一嗓子成功让在场的所有女人收了兴味的目光,换上了鄙夷嫌弃。
“买啥?我这东西可不全,要不干了。”中年妇女拉着长声。
“这个店出兑?”高程无视女人的态度,“我想接手。”
小卖店的新老板推出一项新服务,上门送货。这让大冬天不愿意出门的村里人觉得挺受用。
王宝顺从外面进来,拍拍身上的雪花,吸了一下鼻子,不满的嚷嚷:“我帮你进货,又帮你送货,你就给我这么点好处费,使唤傻驴呢?”
高程穿着酒红色的毛衣,坐在炉子旁边烤火,白皙的面庞被跳跃的火光一照,像天边缭绕的流霞。他呼着气,将烤熟的土豆扔给年轻人,滚烫的指尖摸上耳垂:“猫冬也有钱赚还不满意?”
此时,小卖部里的电话响了,高程懒得起身,盘旋的电话线拽了过来,拉成一根直线。
“哪家?要什么东西?”年轻人的舌头被烫得打卷,却在看向高程时蓦地一怔。
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从来都是散漫慵懒的,盘了铺子却不见正心经营,淹于女人的流言蜚语中也不申辩,好像什么都与他无关,什么都不计较一般。
可现在,漫不经心的表情敛了起来,男人颊边依旧流光,眸子确是冷寒与深沉的。
“两瓶酱油,我去送,你看着铺子。”高程快速的穿上大衣,在货架子上拎起两瓶酱油,想了想又拿了一包中档香烟。
“哪家?”年轻人看着反常的高程问道,可话还没送出去那人已经出了门,大门回弹,让他吃了一肚子冷风。
跨过王富贵家的门槛,高程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微微颤抖。新盖的院套宽敞,除了正房,左右还有厢房,一条老狗拴在檐下,因为太冷,叫唤都懒得叫唤。
门被推开了一条缝隙,门内热气流动而出,像蒸腾而起的雾霭。寒冷的冬季,室内存着的那点热气金贵,因而棉门帘子里只伸出一只手:“给我吧,多少钱?”
高程客气:“4块6,给4块吧。”说着又往那手里塞了一包烟,“我是朝霞小卖店的新店主,和村里人还不熟,这不来认认门。”
听了这话,门内终于伸出个脑袋,30多岁一男的,长得没有任何特点,他看看手中的烟:“听说了,村头小卖店盘出去了,您贵姓?”
“免贵姓高。”高程笑得老实巴交的。
门内的人明显思量了一下,再一次看看手里的烟才挑开门帘:“高老板进来坐坐吧。”
三间大房,挺敞亮。高程没见识似的四处瞅瞅,连厨房后的仓房都瞄了一眼。
“听说咱们屯子过得最好的就是富贵叔家,这么一看果然没错。”
男人有点趾高气扬:“就那样吧。”
“富贵叔没在家?”
男人咬肌动了动略有犹豫:“啊,没在,我爸每天吃过饭都要出去转转,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吗。”
高程点头附和,刚想再问些什么便被男人截了话头:“高老板不是我们屯子上的人,怎么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盘店啊?”
“我和王宝顺是朋友。”同样的借口高程这阵子没少用,也不出所料的再次收到了厌弃的目光。
高程与男人又闲聊了几句,见他有些戒备便只能起身告辞。出门的时候他向左右厢房看了几眼,故意提高声音向男人说道:“王哥,以后需要什么打电话给我就行,我给你送过来,过几天我那牌匾也会换换,换成高程杂货店。”
四下寂静,狗也不叫,只有男人敷衍的应答。
......
“你到底在搞什么鬼?”年轻人似乎只会下面条,这回他打了两个荷包蛋,都放在了高程碗里。
高程笑笑,将几张粉红大票拍在炕桌上。年轻人看了一眼那钱,嗤了一声:“封我嘴?不让问?”他将钱拿过来压在炕席下面,“下个月我还问。”
“下个月?”高程喝了一口红酒喃喃,“我哪里等得到下个月。”
此后一段日子,只要王富贵家或是王家邻居的送货生意,都是高程亲自去送。而且他每日中午、晚上饭后都会出门,直到全身冻透了才回来。
王宝顺拿钱闭嘴,只能烧了热水给他泡脚。
“你那酒能给我喝点吗?”年轻人倚在门上看着水盆中细白的双脚说道。
“不能。”高程将头埋在膝间,看起来有点沮丧。不过这份情绪转瞬即逝,他抬头时又变得散漫浪荡,“我都没舍得喝,给人留着呢。”
“谁?”年轻人挑眉问道。
高程在生了锈的铁盆中踩出水花:“一个棒槌。”
小年这天,高程依旧中午出门,不远不近的在王富贵家门口晃悠。在脚将将冻麻之时,王家的大门吱呀一声被推开,里面走出来一个大概五十岁左右的男人。
王富贵在惯常的时间出来消食,高程惯常一样不远不近的跟着。只是今日前面的人手中似乎提着些什么,脚步也略有仓促。
每次跟到屯西,便不能跟下去了。屯西之外是一片泡泽,冬天水面封冻,冰面上浩浩荡荡的干枯芦苇连天。王富贵向往常一样分开芦苇走进芦苇荡,高程望着那个背影有些犹豫。
他若再跟,分芦而行,声音沙沙作响,必然会被发现;可若是不跟,还会像以往一样,转头来寻,即便找到浑身冻透冻僵也找不到任何线索。
一咬牙,高程跟了上去。
芦苇荡又深又密,极易迷失方向,高程听着前面的声音,尽量放轻脚步,艰难的走在冰面上。
忽然,前面的声音停了下来,高程猛地抬头,发现王富贵正站在他的正前方,隔着微微晃动的芦苇直勾勾的盯着他。
他心中一沉,左手悄悄的去摸口袋中的折叠刀。手未入怀却听王富贵出声问道。
“你是来找楚云的吧?”
作者有话说:
纳尼,没写完!还得再开一章。没写完的主要原因是想听听你们的意见,be还是he?我都纠结死了。你们想看哪种结局?可以提,但我不一定按你们的意见写哈哈哈哈太狗了。
谁还没收藏新文?接受我一个大大的白眼。
另外,加一下作者专栏呗,人好少,好没面子哈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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